为规范我校零星购置图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图书验收入库、领用保管等手续,落实图书类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现将我校自购图书的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图书类资产是指学校党政各部门、各学院、教师及学生自行采购并报销的图书,包括但不限于科教研项目、教学资料等所购图书;
2.本规定适用于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元 (含) 的图书,未达标准的图书无需至图书馆办理馆藏管理手续,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3.使用党建经费、党费及工会会费购置且发放给教职工及学生的党建学习书籍,教务处购置作为学习资料的教材等,需附领用人签名的发放表办理报销,无需进行资产登记。
二、图书采购要求
1.采购的图书必须是ISBN以978-开头的正式出版物;
2.所购图书需为正版全新且无涂写、破损或缺页;绝版书或古籍不在此列;
3.所购图书应用于教学、科研,符合高校馆藏基本要求;
4.复印版按复印费报销,不得从图书资料费项目支出。
三、购书发票要求
购书发票必须为正规税务发票,发票中没有图书明细的,须附图书购置明细单。
四、验收入库管理
各部门及个人在采购图书后,将图书和《固定资产(图书类) 入库登记表》一并提交图书馆采编部审核验收,同时将《固定资产(图书类) 入库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图书馆邮箱tsg@qq.com。
图书馆审核通过后,在《固定资产(图书类)入库登记表》加盖图书收藏章。
图书实物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在资产管理系统建账时按发票批量建账,在添加发票图片时,同时在“合同及其他”添加加盖图书收藏章《固定资产(图书类) 入库登记表》图片。
五、图书借阅管理
1.图书加工处理后将通知采购人来馆办理借阅手续;
2.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逾期图书将分类上架,采购人须自行至书库查找并办理借阅手续;
3.采购人在个人保管使用图书期间,应爱护书籍,执行图书馆对图书管理的相关要求。
六、图书报销
财务处凭《华北科技图书 档案对账单》办理图书报账业务。
本规定自2023年6月1 日起执行。
附:固定资产(图书类) 入库登记表.xlsx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图书馆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