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预算调整通知要求,凡是需要调整2023年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的(租用房屋、土地,购置车辆、100万元及以上设备),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申请文件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办公楼515室),申请文件应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需调整的资产品目、数量、所需经费来源等。此为2023年最后一次申请调整,请认真核实后申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4594904;
附件:2023年新增资产支出预算调整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