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有效盘活学校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应急规财〔2023〕55号),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度资产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动盘活工作
盘活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管理职责,将日常管理与资产盘活统筹安排,合力推动学校资产盘活工作。
(二)做到增收节支,充分挖掘资产效益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盘活效益,真正做到两个“千方百计”。一是要千方百计压减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坚持“能用则用,能调则调”,同时,加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和审核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二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资产出租、处置收益,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充分调剂利用,充分挖掘资产的市场效益。
(三)做到激励与惩罚同向发力
资产盘活工作成效作为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对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不力,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将约谈问责、督促整改,并相应扣减2024年度单位(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限额。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四)因势利导统筹资源
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现象。
二、资产盘活范围及方式
(一)盘活范围
对于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货币形式的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
(二)盘活方式
可采用内部挖潜、共享共用、调剂利用、对外服务、资产处置等方式进行。
1.内部挖潜。单位内部对使用率不高、维修升级、闲置的设备、家具等资产,部门内调配使用。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的资产,到期仍具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2.共享共用。各单位对大型仪器设备重点资产实现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按规定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释放资产服务潜能。
3.调剂利用。对不再使用、达不到技术要求、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还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交由资产处统筹调剂利用。
4.对外服务。各类实验室在确保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可利用现有的技术和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展服务工作。具体按照《华北科技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政字[2022] 53 号)执行。
5.资产处置。对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确无维修价值,且符合报废条件的国有资产,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资产处置申报,由资产处集中处置。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对照本单位资产台账和清查结果填报《2023年华北科技学院待盘活资产清单》。待盘活资产清单纸质材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A4纸横向打印)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行政楼515室资产管理科,电子材料通过OA系统站内信发送给资产处李劲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华北科技学院盘活资产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