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通知要求,2023年“一上”预算申报已经开始(规划财务司未下达正式通知,但要求8月25日前在一体化系统上报预算)。自2023年1月开始,各预算单位全面应用一体化系统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所有新增资产购置、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都需要先有预算才能在一体化系统中购买资产或者进行政府采购。现对涉及到政府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除财政专项、横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包括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需要新增资产、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请涉及到的单位填报预算一体化系统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应测算信息表(见附件1),资产管理处将统筹全校新增资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见附件2)、购买服务、测算信息等数据提交财务处。
二、 各单位高度重视填报工作,避免因为应申报未申报资产购置、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政府采购工程、服务、货物类别选择错误等因素导致我校各部门资产购置、招标采购活动不能正常开展。
三、 预算一体化系统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应测算信息表填报审核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数量/频率、价格/标准两列只填数值,不加计量单位;(2)价格/标准列必须以J列计量单位作为此行价格/标准计量单位;(3)价格/标准必须控制在I列标准限额内;(4)新增资产配置表信息中的 资产存量数、资产报废数请如实填写。
四、 数据提交时间和方式
相关数据表格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资产管理处王鹏站内信。
附件:1.预算一体化系统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应测算 信息表
2.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22日